我是一位老師,之前因為要處理私人事情,請同事代為跟學校請事假,我也請好代課老師幫忙上請假那天的進度,但是同事因為本身級務繁忙,忘了幫我請假,回到學校後,我便被校長叫到校長室罵了一頓,校長當著我的面還有主任的面說我在踐踏教務主任,跟人事主任,聽了我非常火大,我對校長說我根本沒有這樣的意思位什麼要這樣血口噴人,校長還叫我回去問我爸爸這樣做對不對,我真的覺得他太過分了,我覺得我與我的父親的人格受到極大的侮辱。最後校長用教師法中最重的四條三款處分我,不晉級、沒考績,終身也不得考校長,這對一個年輕人來說,實在是一個很重的打擊,但我願意為我的疏失負責。但是對於他隨口惡意中傷人的話,實在難以吞忍,想請問各位這樣的言語有構成毀謗嗎?我可以告他嗎?謝謝

1.因為事出臨時,請假前一晚已先離開至外縣市,所以在離開前已先找好代課老師及幫忙請假的同事,學校請假並非打電話即可,還需至人事室拿請假單,寫好事由,課務代理人,級務代理人,導護代理人,然後一關一關蓋章,先請教學組長蓋章,再來訓導主任蓋章,再來教務主任蓋章,再來人事主任蓋章,最後再請校長蓋章。
2.幫忙請假的老師,也有至校長室為我陳情,但是校長說他不接受,不讓我補假。
3.我可以請主任作我的人證,證明他毀謗我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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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看過您的文章後有很多疑點:
1.您所謂的臨時私人事情請事假,是否符合學校規定請事假的規則範圍內?
2.為什麼您可以找到代課老師和同事卻不能聯絡到校長呢?
※一般正常處理方式臨時請事假也要電話告知相關主管和直屬主管,這是一種禮貌尊重的行為表現,不可省略的。
3.校長當著您的面還有主任的面說您在踐踏教務主任跟人事主任,就是因為您沒有打電話告知他們,沒有做到尊重他們的職務和職位,雖然您無心沒那意思但不是無心就無過,請問您有向他們誠懇道歉了嗎?因為他們還要因你去解決你造成的後續效應,還是您一再一味推諉有請別人代為處理。
4.您聽了校長的話非常火大,對校長說我根本沒有這樣的意思為什麼要這樣血口噴人?關於這件事你有想過嗎? 因為您的無知處理有缺陷,而讓旁人產生一連串的不諒解與不愉快,這發生在一位老師身上是很嚴重的,這樣的指責叫血口噴人嗎?
5.您說校長還叫我回去問我爸爸這樣做對不對?這就代表您當時的態度表現很差勁!讓人的感覺你是一位不懂的認知自己的錯誤再哪裡、辦公室倫理有缺陷、應有常識有不足的疑問…等等其他,『子不教,父之過。』這句話老師您讀過嗎?就是因為您很難溝通又聽不懂校長的話,才會叫你回去請教父親啦!
※舉我的例告訴您,我老爸就常常會因為我生活中有犯類似這樣的行為,就會罵我說:『自己說話有缺失自己都不知道在說什麼,別人說的意思也聽不出來,事情處理的東丟西丟的讓人收尾,見笑沒面子。』
6. 最後校長用教師法中最重的四條三款處分您,不晉級、沒考績,終身也不得考校長,這對一個年輕人來說,的確實在是一個很重的打擊,雖您願意為您的疏失負責。但校長對您經過這一連串的處理觀察分析下來,做這樣的處分是很正常的,講白一點不是只會讀書考上老師做老師就是可以成為一位成功的『為人師表』,更不是用嘴巴說願意為疏失負責就代表可以看不見自己的錯誤在哪,截至為止,您已經知道問題出在哪了嗎!?不是只有錯在請假疏失上,最大的錯是你的行為失當、觀念不足所引發的一連串問題,使事情更加嚴重化。

現在來回答您的問題:
1.對於校長所說的話是構不成毀謗罪的,只能說是在憤怒下所責罵的話很重,總不能叫校長罵您:『XXX基本常識都不懂怎麼做老師怎麼他說的話你都聽不懂,家裡對你的行為教育不夠,行為是非都不會還要我教你。』外加一堆髒話總不可能吧!
2.幫忙請假的老師,也有至校長室為您陳情,這是他懂得做人的道理,為他所犯的疏失做一個補救的動作。但是校長說他不接受不讓您補假,只能說是你的行為失當、觀念不足所引發的一連串後續問題,使事情變的如此嚴重化。
3.至於您要請主任做您的人證證明校長毀謗您,建議不要了!因為構不成毀謗罪,小心變成你毀謗他人,而且這樣是為難主任們了!因為校長沒錯只是重重責罵處罰您啊!建議您好好檢討一下自己的問題。
4.幫您想一個辦法:
放下身段,去好好的和主任們溝通為你的行為失當、觀念不足所引發的一連串後續問題道歉,再請主任們陪同你去找校長為您的行為失當、觀念不足所引發的一連串後續問題深深道歉,表達之錯會記取這次的教訓,或許校長怒氣會下降態度就會軟之改以其他的處分,如已不能改之,您只要好好的教學有所表現,相信校長看在眼裡也就會有記功抵過的時候。
總結:
知錯能改,善莫大焉。聖賢者,誰能無過。只怕無知者不知錯何錯?如何談改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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